钧盾苑中丞
官名。东汉钩盾令的佐官有苑中丞,《后汉书·百官志》本注:“苑中丞主苑中离宫。”
官名。东汉钩盾令的佐官有苑中丞,《后汉书·百官志》本注:“苑中丞主苑中离宫。”
官名。汉朝西域扜弥、于阗等国置。官名,西汉时西域扜弥国、于阗国、莎车国、疏勒国、姑墨国、龟兹国、危须国等皆设此官,为低级军官,掌领兵作战。见《汉书·西域传》。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十五年 (1382) 置锦衣卫,下设镇抚司,掌本卫刑名,兼理军匠,设镇抚二人,从五品。永乐(1403—1424)时置北镇抚司,专治诏狱,乃以旧所设改称南镇抚司,专理军匠。
官名。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翊卫二府长官,置一员,正四品下,总其府事,掌领本府校尉、旅帅、翊卫之属宿卫。
军事机关名,隋朝置,掌宿卫和侍从,供御兵仗。其官有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并各置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等官,并置有仓曹、兵曹、铠曹。见《隋书·百官志下》。
官名。殷朝置。后宫女官。殷朝卜辞及金文常见“妇某”称谓,如“妇好”,“妇辛”等等。参见“世妇”。
乐官名。南朝梁、陈置。掌舞蹈。隶太常卿。乐官名。南朝宋、齐、梁、陈皆置,为总章部长官。南朝乐官职分四部:太乐、总章、鼓吹、清商。总章长官称校尉,故曰总章校尉。见《历代职官表·乐部·和声署署正》。
通指政府机关或团体、个人在其活动中所形成、已处理完毕并加以分类保存的文书、文件等各种资料。其称始于清。其源出于东北边外民族书写文字的木牌。清杨宾《柳边纪略》云“边外文字,多书于木,往来传递者曰牌子,以
散阶称号。明朝置,为文职从八品之升授,属四十二散阶之第三十七阶。清朝沿置,为文职从八品之封赠,属十八阶之第十六阶。官名。明代文阶官从八品升授修职佐郎。清代从八品授修职佐郎。见《明史·职官一·吏部》、《
官名。亦称监兑通判。清朝督理漕粮的官员。隶于总漕。清初以府官监兑漕粮。康熙六年(1667)改委各府通判三十三人,秩正六品。掌稽查米色之美恶,兑运之迟速,並查禁包揽、搀和、需索、滋事等弊。光绪三十一年(
官名。见“大理丞”。官名,北齐于大理寺卿、少卿之外置大理寺丞,为卿的佐官。隋初沿置,炀帝时改为勾检官,与大理寺正分判狱事。唐代复为大理寺丞,员额六人,从六品上,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其断罪不当,则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