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抽分竹木局
官署名。明朝商业税务机构。设于北京通州(今北京通县),设大使、副使各一人。掌科收竹木柴薪税。
官署名。明朝商业税务机构。设于北京通州(今北京通县),设大使、副使各一人。掌科收竹木柴薪税。
官名,东汉建安十九年曹操置,为理曹副长官,掌佐理曹掾主刑狱。见《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参看“理曹”条。
官名。金置,为给事局的正副主官,见”给事局”。
清朝对非正印佐贰官之称呼。有京职与地方之别。京职有汉鸿胪寺主簿、序班、礼部会同四译馆大使、序班,铸印局大使,刑部司狱等。地方杂职有库官、仓官、税官、狱官、驿官、闸官及河泊所官等。
即“东北路都统军使司”。
郡守的属员。《汉书·儒林传序》:“先用诵多者,不足,择掌故以补中二千石属,文学掌故补郡属,备员。”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相当于总统府的军事厅,掌参议军事。职官设置不详。
官名。明、清钦天监皆设为长官,明设一人,清设满、汉各一人,俱正五品。又,明朝太仆寺、苑马寺所辖诸牧监,亦各设监正一人,正九品。
官名。三国魏分尚方令置,七品; 西晋沿置,东晋复并一尚方令; 皆隶少府。南朝梁、北齐置为中尚方署长官。隋朝因置,改名内尚方令,隶少府监。唐朝复名中尚方令,武则天垂拱元年 (685)除方字为中尚令。参见
官署名。元朝置。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改漕运司为都漕运司。后分设京畿、江淮、济州三都漕运使司。二十五年,京畿都漕运使司分置内外二司,内司仍旧名,外司称都漕运使司,于河西务置总司,临清置分司,领接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佐乡伯中大夫统掌各乡事务。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官名。北周依《周礼》置,属地官府,为乡伯中大夫的副职,正四命。任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