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政司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属交通部。以司长为主官,司内分设总务、管理、筹划三科,各设科长、科员。北洋政府沿置,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职掌为:一、管理航路、航路标志;二、监督造船、船舶、船员和水上运输;三、其他航政。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亦置航政司,管理航路及航行标识并其他一切航政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属交通部。以司长为主官,司内分设总务、管理、筹划三科,各设科长、科员。北洋政府沿置,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职掌为:一、管理航路、航路标志;二、监督造船、船舶、船员和水上运输;三、其他航政。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亦置航政司,管理航路及航行标识并其他一切航政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名。舜、禹时有此官,掌草木鸟兽。《毛诗正义·秦风·秦谱》:“尧时有伯翳者,实皋陶之子,佐禹治水,水土既平,舜命作虞官,掌上下草木鸟兽。”虞、虞人、虞官,名虽不同实为一职,都是掌山泽草木鸟兽的官。
官名。宋朝置,为宦官阶官,位在都知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定为正六品。哲宗元祐 (1086—1093) 中,改为从六品。南宋复为正六品。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三年(1266) 十二月,由四川行枢密院改置,简称“四川行省”。置签省官员。十年四月罢,十五年复置,次年又罢。十八年,陕西四川行省分省成都,称四川行省或西川行省。二十三年,正式分置四
初指尚书令、仆射。《晋书·职官》: “建安十三年,罢汉台司,更置丞相,而以曹公居之,用兼端揆。”《梁书·沈约传》: “约久处端揆,有志台司。”后成为宰相的代称。尚书省长官称端右,称端揆。《晋书·职官志
官名。亦称掌固。西汉置,属太常,故亦称太常掌故,秩百石。又有文学掌故、太史掌故、治礼掌故等。熟习礼乐制度等典章故事,备咨询。武帝时,丞相公孙弘请置博士弟子,一岁皆试,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 择太常
见“通进银台司”。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曹操置,三国魏沿置。为南部匈奴长官。三国魏末改名南部都尉,一说西晋武帝太康(280—289)中改。参见“五部都尉”。官名,为汉朝末年匈奴南部长官,掌帅其部众。《晋
官署名。设于元顺帝至正十九年(1359)二月,置司于西京大同,以孛罗帖木儿领之。下设分司十道,专掌屯种之事。
见“监督”。
即“制置三司条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