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六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考满

考满

明清考核官员之制度。明初考察、考满之法并行。洪武十四年 (1381) 初定考满之法。其法三年给由,为初考,六年为再考,九年为通考。皆论所历之俸,分为称职、平常、不称职之上、中、下三等。清天聪八年 (1634)沿用内外官三年考满之制。顺治(1644—1661) 中与京察、大计并行。康熙元年(1662)停京察、大计,只行考满之法。考满时京官、外官分别按不同标准考核定等。京官俸满三年,准送吏部、都察院考满; 督抚照京官考满。外官分级注考,由督抚分别以地方荒残,冲废、充实,简易四项开注,以政绩多寡酌定等第。京官四品、外官布政使以下,考满分为五等: 一等为称职,纪录; 二等为勤职,奖赏,三等为平常,留任,四等为不及,降调; 五等为不称职,革职。笔帖式考满亦照有职掌官员例施行。康熙四年 (1665) 复行京察、大计,停考满之制。


明清考课官员的方法之一。明洪武中始定此法,亦称考核。其主旨是按年劳晋升,考其任官的年限、资历作为升迁的依据。中央和地方官每三年一考,六年再考,九年通考。三考即九年为满。诸部寺所属,其初任只为署职,必待考满始实授。内外官考核的具体办法是:任满给由赴京,由吏部从实考校其才能优劣,依《职掌事例》进行黜陟;果有殊功异能,超越等伦者,则由皇帝亲自裁定。考核的标准有三:一为称职,二为平常,三为不称职,分为三等。九年之内,二考称职一考平常从称职;二考称职,一考不称职,或二考平常一考称职,或称职、平常、不称职各一考者俱从平常;二考平常,一考不称职从不称职。清沿明制,以考满为历俸计年而晋升之法。一年一考,三考为满,考满则除。顺治十二年(公元1655年)定考满议叙之例,三品以上官自陈,由皇帝裁定;四品以下官由各衙门咨呈吏部会同都察院审议具奏,分等定其优劣,其应加升者、有罪者、才能不及与老疾者、均须详为开列。其有卓异者分别引见,候旨叙用。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改考满除法为三年汇考之制,除自陈官照旧例外,其考一等、二等、平常、办事不及与不称职者,各汇具为一疏,每等会齐具题,造册送吏部及都察院覆考。

猜你喜欢

  • 殿中侍郎

    见“殿中郎”。

  • 噶布什贤噶喇昂邦

    即“噶布什贤噶喇依昂邦”。

  • 二等通译官

    见“通译官”。

  • 监北军使者

    官名。西汉置。皇帝派遣监领北军之使者。《汉书·刘屈氂传》:“太子召监北军使者任安发北军兵。”官名。西汉置,掌监北军。《汉书·刘屈氂传》记任安曾任此职。

  • 榷算司

    官署名。清末外务部所属四司之一。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掌关税、商务、租界、行船、华洋借款、财币、邮政、本部经费、出使经费各事。置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官署名。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置

  • 提刑按察使司

    见“按察司”。官署名。明置,其官有使、副使、佥事等。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纠官邪,戢奸暴,平狱讼,雪冤抑,以振扬风纪,澄清吏治。副使、佥事掌分道巡察。其兵备、提学、抚民、巡海、清军、驿传、水利、屯田、

  • 南閤祭酒

    官名。汉朝置为三公府僚属,或说以声望辈行较高者充任。东汉许慎曾任太尉京閤祭酒。其子许冲上《说文解字》书: “臣父故太尉南閤祭酒慎”。段玉裁注:“閤各本讹作阁,今正”,“太尉南閤祭酒,谓太尉府掾曹出入南

  • 僭号

    冒用尊号。《春秋经·哀公十三年》: “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杜预注: “夫差欲霸中国、尊天子,自去其僭号而称子,以告令诸侯。故史承书之。”官制用语。1、与当时帝王对抗而自称帝王者,站在当时帝王的立场

  • 功勋制度

    太平天国勋阶制度。定鼎天京(今江苏南京)后,特定功过条例: 凡起自金田(今广西桂平县北)与祝天王万寿者称“功勋加一等”; 凡自金田起义后投军从征至永安(今广西蒙山)者,称“功勋”: 凡在扬州攻三汊河者

  • 女指挥

    女官名。太平天国设置,见“女正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