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供奉
官名。唐玄宗开元(713—741)初改翰林待诏置,以文学之士充任,与集贤殿书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开元二十六年(738),改为翰林学士。
官名。唐玄宗时因中书省事务繁剧,乃改翰林待诏置翰林供奉,协助集贤院学士分掌制诰书敕,为文学侍从之臣。见“翰林院”。
官名。唐玄宗开元(713—741)初改翰林待诏置,以文学之士充任,与集贤殿书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开元二十六年(738),改为翰林学士。
官名。唐玄宗时因中书省事务繁剧,乃改翰林待诏置翰林供奉,协助集贤院学士分掌制诰书敕,为文学侍从之臣。见“翰林院”。
官名。西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甘泉居室丞置,为昆台令副职,员五人。东汉省。官名,西汉置,东汉省。共五人,佐令分掌昆台诸事。参看“昆台令”条。
清代优礼大臣的方式之一。见“加顶带”。
年幼即位的国君称社君。又称三岁社君。《史记·殷本纪》:“伊尹处士,汤使人聘迎之,五反然后肯往从汤,言素王及九主之事。”注:“《索隐》:三岁社君,谓在襁褓而主社稷,若周成王,汉昭、平等是也。”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又作“会计司”,详“会计司”。
官名。辽代设敌烈麻都司,掌管礼仪,其官有总知朝廷礼仪,掌朝廷礼仪。见《辽史·百官志一·敌烈麻都司》。官名。辽置,为敌烈麻都司的副长官。见“敌烈麻都司”。
参见“都统司”。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太子右宗卫副率置,太子右司御率府次官,员二人,从四品上。中宗神龙元年(705)又改为右宗卫副率,睿宗景云二年(711)复名右司御副率。北宋前期为四品寄禄官,官存而无职司
官名,汉时东海中有投马国,其长官称弥弥。《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南至投马国,水行二十日,官曰弥弥,副曰弥弥那利。”
官名。南诏国官,下府副将。
不服君命的流亡散乱之臣。《尚书·大诰》:“予得吉卜,予惟以尔庶邦,于伐殷逋播臣。”疏:“《正义》曰:逋,逃也,播谓播荡,逃亡之意。”《汉书·翟义传》言翟义、刘宇、刘信、刘璜起兵反王莽,王莽仿《尚书·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