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课分司副使
官名。明代于京师崇文门、德胜门设税课分司各一,分别设副使一人主管。参见“税课司大使”。
官名。明代于京师崇文门、德胜门设税课分司各一,分别设副使一人主管。参见“税课司大使”。
勋官名。北周武帝建德四年(575)改开府仪同三司置,位在上仪同大将军之上。主要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北齐降官,无具体职掌,九命。初任此职者加使持节、大都督、骠骑大将军、侍中,静帝大象元年(579)罢此制,
官名。北周宣帝大成元年 (579) 正月置,为四辅官之首,是主要执政大臣。越王宇文盛以上柱国、大冢宰任此。官名。北周设置,员额一人,备顾问参议,为四辅之一。《周书·宣帝纪》:“大象元年(公元579年)
官名。明置,见“上元县知县”。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将,掌理海军造舰事务。
文书名。清朝在京衙门间的平行文书之一。清制,六科、各道、内廷各馆、内阁典籍厅、稽察房、中书科等处与各部、院、寺、监来往行文,均用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初沿置。春官府典命司次官,佐典命下大夫掌内外九族和玉帛衣服的礼制规格以及全国的僧、道等宗教事务。正三命。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罢。
官署名。设于元顺帝至正十五年(1355),置于有水田处,招集丁夫,有事乘机招讨,无事栽植播种。设保定、河间、武清、景蓟四处大兵农使司,下置二十四处兵农千户所,四十八处百户所,各设镇抚司一所。
魏晋南北朝诸曹尚书办公之署。以在宫禁中,故名。亦称“尚书下舍”。为当时处理日常政务的主要场所,故亦常令辅政大臣入直。《南齐书·王俭传》: “先是,诏 (尚书令) 俭三日一还朝,尚书令史出外咨事,上以往
抗战时期国民党政府党政军最高指挥机关。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七月,国民党五届二中全会决定在中央政治委员会之外设立国防会议,其所审议的事项为:一、国防方针;二、国防外交政策;三、关于国防事业与国
官署名。设于元顺帝至正十九年(1359)二月,置司于西京大同,以孛罗帖木儿领之。下设分司十道,专掌屯种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