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任职名。唐置于各府州,掌执刀随从,员额自十十至五人不等。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员额八百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舆”。
官名。宋太宗雍熙 (984—987) 中置,后用为武臣阶官,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改
官名。国民党政府于高等法院及地方法院各配置检察官,分别执行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所管辖的民刑事案件的检察事务。若只设一名检察官,即无首席之称。在未设法院的地方,由县长兼任检察官的任务。
州门下吏名。南朝宋置,见《宋宁州刺史爨龙颜碑阴》。职主州府兵卫。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用火之政令。《周礼·夏官》: “司爟,下士二人,徒六人”,“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季春出火,民咸从之。季秋内火,民亦如之。时则施火令。凡祭祀,则祭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虞部下大夫掌炭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从六品下武散官。宋朝沿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官名。唐代武散官从六品下称振威副尉。宋沿唐制,品级与唐同。见《新唐书·百官一·兵部》、《宋史·职官九
官名。西周、春秋置。①主管藉田省称“甸”。《柞钟铭》:“司王邑甸人事。”《左传·成公十年》: “晋侯欲麦,使甸人献麦。”②掌供薪蒸致飨享的小吏。《国语·周语中》:“敌国宾至”,“甸人积薪”。韦昭注:“
官署名。置于元成宗元贞二年(1296),隶武备寺。置提领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