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内史
官名。汉初置,因其为王国自署,得到王的信任,其实权有时甚至超过朝廷所署的丞相。《汉旧仪》说:“汉置内史一人,秩二千石,治国如郡太守、都尉职事。调除吏属相。中尉、傅不得与国政,辅王而已。当有为,移书告内史。”《汉书·何武传》亦记武帝或武帝以后曾一度“中尉官罢,职并内史”。故《汉旧仪》谓其兼有太守与都尉之职。成帝时废王国内史,终汉之世不复置。晋代废国相,复置王国内史,职如郡太守。南朝诸代之制与晋同。
官名。汉初置,因其为王国自署,得到王的信任,其实权有时甚至超过朝廷所署的丞相。《汉旧仪》说:“汉置内史一人,秩二千石,治国如郡太守、都尉职事。调除吏属相。中尉、傅不得与国政,辅王而已。当有为,移书告内史。”《汉书·何武传》亦记武帝或武帝以后曾一度“中尉官罢,职并内史”。故《汉旧仪》谓其兼有太守与都尉之职。成帝时废王国内史,终汉之世不复置。晋代废国相,复置王国内史,职如郡太守。南朝诸代之制与晋同。
皇帝的命令称圣旨,皇后的命令称教旨,太子的命令称令旨。汉朝蔡邕《蔡中郎集·外集二·陈政要事疏》:“臣伏读圣旨。”
官名。北魏末置,统领京畿军兵。《魏书·出帝平阳王纪》: “帝幸华林都亭,集京畿都督及军士三千余人,慰勉之。”
官署名。清末置,属度支部。管榷掌各省盐法,盐课奏销,稽核引务,盘查运库道库,盐属各官交代,兼管茶引茶课、土药等税务及筹议专卖各项事务。设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司内分置奉直东科、滇南北科、浙闽粤
即“群牧司”。
即“噶布什贤喇依昂邦”。
官名。两汉侍御史分曹理事,其在印曹者称为印曹御史,掌刻印。晋及南朝沿置之。
官名。唐朝始置。中宗景龙二年(708) 于修文馆(弘文馆)置,员四人,以象征四时,后员额稍减。以能文之士为之。玄宗天宝二年(743) 于崇玄馆置一人,肃宗至德二载 (757)于集贤院置。德宗贞元四年
科举考试方式之一。宋乾德三年(公元965年) 诏“食禄之家, 有登第者,礼部具姓名以闻,令复试之。”此后别命儒臣于中复试,合格者乃赐予及第。开宝六年(公元973年)学士李昉知贡举,落第人诉李昉举士不公
官名。春秋战国楚置。初为尊官,次令尹,征战时兼任军帅。后地位稍降。多以王族充任。《左传·成公十六年》: “楚子救郑。司马将中军,令尹将左,右尹子率将右。”战国曾侯乙墓竹简所记楚官名亦见。官名,春秋战国
官名。唐朝光禄寺珍羞署次官,置二人,正九品下。参见“珍羞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