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六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权发遣三司判官

权发遣三司判官

官名。宋仁宗庆历三年 (1043)始置,以员外郎及太常博士充任,仍理本等资序,不得差出,任满三年,令三司保明议升陟。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三司废。

猜你喜欢

  • 亲魏倭王

    王名,三国魏封东方倭国之王为亲魏倭王。《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景初二年六月,倭女王遣大夫难升米等诣郡,求诣天子朝献,太守刘夏遣吏将送诣京都。其年十二月,诏书报倭女王曰:‘制诏亲魏倭王卑弥呼

  • 政务处参预大臣

    即“参预政务大臣”。

  • 法曹令史

    官名。汉、晋、十六国后赵皆置。法曹低级官吏,掌文书庶务。官名,汉置,掌本曹文书。《后汉书·百官一·太尉·令史》:“閤下令史主閤下威仪事,记室令史主上章表报书记,门下令史主府门,其余令史各典(本)曹文书

  • 土兵

    (1)宋代地方治安军之一。隶属于各地巡检司,与县尉司的弓手共同维持地方治安。(2)金代诸路军之一。司警捕之事。

  • 通署三十六曹

    北魏所设总揽尚书省诸曹政务的一种名义。《魏书·崔玄伯传》: “及置八部大夫以拟八坐,玄伯通署三十六曹,如令、仆统事,深为太祖所任。”

  • 判兵部事

    官名。北宋初,兵部尚书犹实任其职,后仅表示官阶,另设判兵部事,以朝官或两制充任,主管兵部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兵部复以尚书为长官,遂罢。

  • 法制院参议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额设四人,简任。掌起草与审议各类法律法令。

  • 中台侍御奏案女史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掌铨选人士。四品。

  • 军谘大臣

    官名。清末军谘府之长官。宣统三年(1911)置。额设二员,以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或从一品陆军正都统充,特简。主掌军谘府,秉承诏命,襄赞军谋。清亡,民国改称参谋总长。

  • 掌客

    官名。① 《周礼》官名,为秋官司寇之属,有上士二人、下士二人,掌飨宴宾客牢礼等级之事。②隋朝鸿胪寺典客署官,置十员,正九品;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典客署为典藩署后不置。唐朝鸿胪寺典客署复置,十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