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
六部尚书别称。
六部尚书别称。
官署名。唐初秦王、齐王府所置六护军府之一,掌侍卫陪从。置护军一员、副护军二员,长史、录事及仓、兵、铠曹参军各一员; 统军五员、别将十员,分掌领亲、勋卫及外军。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调解民众纠纷。《周礼·地官》: “调人,下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掌司万民之难而谐和之。凡过而杀伤人者,以民成之。鸟兽,亦如之”。官名。周置,掌调解仇怨,
官名,为郡县小吏,汉置,掌杂务,随事所遣,有固定职事者称直(值)事小史。《后汉书·百官五·州郡》:“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干,主文书。”注:“《汉官》曰:干、小史二百三十一人。”
官名。隋文帝开皇二十年(600) 改将作大匠置,炀帝大业三年(607) 复名大匠,五年又改大监,正四品; 十三年又改为令。唐高祖武德(618—626)初复改大匠,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名缮工大监,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辖之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外城工巡总局设。初隶巡警部,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掌京师外城警务、民政及护卫皇帝车驾等事宜。置厅丞一员,从三品。辖总务、行政、司法、卫
官署名。北魏置。掌器物的造作。见《魏书·灵征志》。
官名。为给事中兼修起居注的简称,秩正四品,掌纪录奏闻之事。元初采纳中书省臣建议,以翰林待制兼起居注。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始置左右补阙 ,如古代的左右史。十五年(公元1278年)改升为给事中兼修起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云南、贵州等省设有,设于县或土县内。正九品。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云南省置二人:云南、孟运县各一人;贵州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肴藏中士佐官,员一人,正一命。
禁卫军指挥机构。唐朝十六卫之一,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右奉宸卫置,设大将军一员、将军二员、中郎将二员,与左千牛卫统率亲近禁军,共掌侍卫宫禁及供御兵器仪仗,不领府兵; 受朝之日,侍列于御坐左、右,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