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县伯
爵位名。北齐置,秩从三品,地位在开国县伯之下,开国县子之上。
爵位名。北齐置,秩从三品,地位在开国县伯之下,开国县子之上。
即缇骑,详“缇骑”条。《后汉书·孝桓帝纪》:“占卖关内侯、虎贲、羽林、缇骑营士、五大夫钱各有差。”
官署名。宋初置,隶司天监,掌浑仪台,昼夜测验辰象,及时上报本监。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隶太史局。有测验注记二人,刻择官八人,监生无定员,押更十五人,学生三十人。官署名。宋代置,是与太史
官名。辽置,见“北护卫府”。
因父兄功绩保任授予官职。汉朝凡吏二千石以上任职满三年者,得任其同产(兄弟)若子一人为郎。任子一般为郎官,或太子官属。哀帝下诏废除,旋复。东汉因之,公卿、校尉、尚书均能任子弟为郎或舍人。东汉桓、灵时,宦
唐、宋官员赎罪制度之一。唐制,官员犯罪,许以职事官、散官、卫官、勋官,抵徒罪若干年,所抵年数依官品高下不等。宋制,许用现任或历任官、职、差遣,抵徒罪若干年,不得用爵或勋官抵罪。
官名。北齐置。参见“器作局”。
官名。北魏置。《魏书·韩均传》:“均弟天生,为内厩令”。管理宫廷用马。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墓大夫(下大夫)一人,中士八人,掌治墓地。北周仿《周礼》之制,置掌墓中士,正二命;掌墓下士,正一命。属夏官府夏采下大夫。
官名,汉置,为护乌桓校尉属官,掌文书。见《后汉书·百官志五》。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司巫中士佐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