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即“陕西清吏司”。
官名。南诏官,主刑,由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
①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前置,属三司,掌点检帐目,设提举官一人。元丰改制废。②吏名。北宋前期于帐司置,选后行吏人充任。(1)宋提举帐勾磨勘司等的简称。(2)宋代诸州分职吏名,
清末理藩部所属培养蒙语翻译的专门学校。理藩院改部以后,将理藩院时期的蒙古官学加以扩展,改称藩言馆。
官名。明朝鸿胪寺置,一人,从五品。详见“鸿胪寺左少卿”条。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三十一年(1161),置督视江、淮、荆、襄军马,以知枢密院事充任,其官署称枢密行府,公事枢密院体例施行,有所奏报则直送入内内侍省进呈。三十二年罢。又置督视湖北、京西路军马,以参知政事
官名。国民党政府总统府设置,员额十四人,承秘书长之命,办理呈府备案各项规程章则及各机关工作报告的审核编辑等事项。
参见“军机达拉密”。
官名,东汉置,即灌谒者,详“灌谒者”。
明朝左右布政使之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