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牙喇壮达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护军校”。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护军校”。
官员任用方式之一。金代自正七品以上官员,由吏部呈尚书省以听制授称为省选,其办法为依资考升迁。元制,自正七品以上至正四品由中书省铨选, 三品以上由中书取旨, 由皇帝任命,亦称省选。
喻皇帝刚即位或新官刚上任。《后汉书·儒林传》:“及光武中兴,爱好经术,未及下车,而先访儒雅,採求阙文,補缀漏逸。”注:“《礼记》曰:武王克殷反商,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于蓟。”
官名。归化属蒙古土默特部,清天聪八年(公元1634年)归附于清王朝,崇德元年(公元1636年)编为两旗,以其部长为左右翼都统,并予世袭,后以土默特部无可任为都统之人,定为由京中简放都统,往驻其地,仍给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掌弘义宫契丹军民之事。设都部署、副部署、判官等职。
清代由提督统辖的绿营兵。见“绿营兵”。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设置,管理全国工务行政,执行《建筑法》,《都市计划法》并管理一部分公用事业,如自来水。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清朝八旗组织之最大单位。意为“旗”,故八旗又称“八固山”。长官称“固山额真”汉名为“都统”。参见“牛录”。
州郡的副职称州佐。如别驾、治中、主簿、功曹书佐、部郡国从事、典郡书佐、祭酒从事、中正等。见《通典·职官十四·总论州佐》。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十七年(1384)始置。初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二十八年,改设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下设典簿一人,正六品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先后隶詹事院、徽政院、储政院,掌修建佛事。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置,文宗天历元年(1328)罢。二年复立。设使二员,同知一员,副使二员。官署名。元至元二十一年(公元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