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都水丞
官名。西汉置,属左冯翊,为左都水长副贰,掌水利事务。
官名,汉置,属左冯翊,佐左都水长掌池沼灌溉、保护河渠等。
官名。西汉置,属左冯翊,为左都水长副贰,掌水利事务。
官名,汉置,属左冯翊,佐左都水长掌池沼灌溉、保护河渠等。
官名。清代监察御史有专巡视山东、河南工务御史一人,掌纠工务奸伪不法。称巡视工务御史。见《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司之一。唐朝沿置,二人,正六品,属尚功局,掌酒醴进御之事。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归其职于宦官。女官名。唐,明皆置,属尚食局。掌酒醴酏饮,
官名。辽置,见“先锋使司”。
官名。清末资政院高级筹办官员,正二品。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1909)置。四人,特简。掌协理资政院开办事务。
铜质官印。汉朝吏秩比二百石以上,比二千石以下的官员皆授铜印,绶带以官秩高低有黑、黄之分。秩比六百石以上,铜印黑绶; 比二百石以上,铜印黄绶。后或沿用。南朝齐尚书令、仆、中书监、令、秘书监、丞、太子二率
官库名。清置,见“珍羞署署正、署丞”。
官名。宋置,掌监津渡。见“监堰官”。
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员数不定,五品。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上。
官名。北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始置,资序同提点刑狱。后省。南宋高宗绍兴五年(1135)复置,后又省。孝宗淳熙二年 (1175)再置。掌坑冶铸钱之事。参见“提点坑冶铸钱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