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尚方令丞
官名。见“尚方令丞”。
官名。见“尚方令丞”。
官署名,秦称典客,汉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王莽改称典乐,东汉仍称大鸿胪,其长官也称大鸿胪,为汉九卿之一,俸中二千石;副长官为丞,比千石。西汉时属官有行人、译官、别火三令丞,及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六月任命徐树铮任此职。依照同年七月十八日公布的《西北筹边使官制》规定,其职任为筹办西北各地方的交通、垦牧、林矿、硝盐、商业、教育、兵卫等事务,并节制、指挥
官名,西汉置,属尚方署,以技艺待皇帝征召。《汉书·郊祀志下》:“大夫刘更生献淮南枕中洪宝苑秘之法,令尚书铸作。事不验,更生坐论……后尚书待诏皆罢。”参看“待诏”条。官名。西汉尚方署所属有尚方待诏,以随
见“西京国子监”。
元新附军之一种。原为南宋招降蒙古、色目人所组成的军队。归附元朝后以其能通蒙汉语言,改编为通事军。
官署名。金朝置。掌货币出纳、流通、兑换等业务。设在南京(今河南开封)。长官为使、副使,秩正八品、正九品。下设攒典二人,掌记写账目,类会合同。库子八人,掌受纳钱数、辨验交钞、毁旧注簿历。
司法官考试机构。北洋政府置,设委员长一人,由司法次长充任。典试委员八人(半数常任),由司法总长遴选,临时呈请大总统派充。监试委员人二,由司法总长遴选派充。再试分笔试与口试,笔试及格后进行口试。笔试用两
官名。①清朝绿营军将领,即“营”之统兵官。位于参将之下。初制正三品,顺治十年(1653)改从三品。统班一营之军务,分属总督、巡抚、提督、总兵管辖。又有为总兵总理营务者,称镇标中军游击。水师中亦设。②
閤门宣赞舍人简称。官名。宋置,政和年间,改通事舍人为宣赞舍人,掌传宣赞谒。见《宋史·职官六·东西上閤门》。
官名。清朝道员之一。专司粮储及盐务。雍正十三年(1735)改河南开归道为分守粮驿盐道、停大梁道兼理之责。专职道员名。清代在一般省份均设盐运使或盐法道,唯河南置粮盐道一人,兼理粮政与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