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汉末曹操置,为丞相府属官,掌司法刑狱。《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夫刑,百姓之命也,而军中典狱者或非其人,而任以三军死生之事,吾甚惧之。其选明达法理者,使持典刑。于是置理曹掾属。”《三国志·魏书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凡依转班之缺分而授官之例。参见“转班”。北洋政府军官、军佐任用方式之一。凡上校以下各级军官,具有宪兵学识的,得改任相等的宪兵军佐,称为转补。
官名。① 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分长史为左、右,总领相府诸曹。魏晋南北朝相国、丞相府例置。当时司徒府诸曹办理日常事务,司徒或置或缺,其左、右长史常置,统领诸曹。其余诸公唯置长史一员,加崇者方置左、右。秩千
清朝河道总督之别称。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财政支出。《周礼·天官》: “职岁,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徒二十人”,“掌邦之赋出,以贰官府都鄙之财出赐之数,以待会计而考之。凡官府都鄙群吏之出财
官名。元置,为详定使司的主官。见“详定使司”。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布宪中大夫掌墁中士佐官,正一命。
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时期规定,公务员年终考绩时分数在六十分以上者,虽为考绩合格,但不予奖励,而予以留级处分。
官名。简称营缮司郎中。明清工部营缮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太祖洪武二十九年(1396)设,一人。南京工部营缮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二人。满洲司属初不分曹,随堂官所
官名。唐朝置,为光禄寺珍羞署长官,正八品下。掌庶羞之事。宋置官而多不除授。明朝更名珍羞署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