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清吏司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简称奉天司。乾隆六年(1741),改现审左司设。掌核盛京、黑龙江、吉林将军及奉天府所属刑名案件,兼理宗人府、理藩院文移。设郎中,蒙、汉各一人;员外郎,满,汉各一人; 主事,满、汉各一人; 经承三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简称奉天司。乾隆六年(1741),改现审左司设。掌核盛京、黑龙江、吉林将军及奉天府所属刑名案件,兼理宗人府、理藩院文移。设郎中,蒙、汉各一人;员外郎,满,汉各一人; 主事,满、汉各一人; 经承三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相传商汤已置。汉武帝元狩五年 (前118)初置丞相司直,省称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举不法。东汉改属司徒,助司徒督录诸州郡上奏。建武十一年 (后35)省。献帝建安八年 (203)复置,不属司徒
官名。明制太常寺置司乐二十人,从九品。嘉靖中增至三十九人,后革去五人。掌祭祀音乐之事。
官名。北魏孝文帝太和(477—499)末由中给事改名,从五品。北齐属中侍中省,员四人。由宦官充任,掌后宫事,并负责与外朝的联系。从五品。官名。北齐设置,为中侍中省的属官。见“中侍中省”。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员二人,五品。
官名。见“参议”。
尚书仆射别称。《文苑英华》卷三八○沈约《王亮王莹加授诏》: “端副要重,政首民经,任切朝寄。”《魏书·李平传》: “平自在支度,至于端副,夙夜在公。”李平官至尚书右仆射。尚书仆射称端副。尚书令为百官之
官制用语。即兼官者之本职官秩品级。《后汉书·刘焉传》: “出焉为监军使者,领益州牧,太仆黄琬为豫州牧,宗正刘虞为幽州牧,皆以本秩居职,州任之重,自此而始。”
官名。简称“仪制司郎中”。明清礼部仪制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仪部郎中设,一人。南京礼部仪制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七年(1650)
官名。清末盐政院之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八月设。佐盐政大臣掌理盐政。额一人。十一月裁。
官名,汉置,为家马令之副,佐令养皇帝私用马及乳马取乳制马酪,属太仆。参看“家马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