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宪
明朝巡抚之别称。
明朝巡抚之别称。
官署名。民国置,原称部,属行政院;民国二十年改称署,属内政部;二十四年后改属行政院,掌理全国卫生事务,置署长一人,掌理署务。下设总务、医政、保健三科,分司职掌,并设海港检疫处及中医委员会。官署名。民国
又作“朝庭”。①帝王议政之所。《论语·乡党》:“其在宗庙朝庭,便便言,唯谨尔。”邢昺疏:“朝廷,布政之所。”②指天子。《后汉书·王允传》:“朝廷幼小,恃我而已。”李贤注:“朝廷,谓天子也。”1、天子皇
官名。北魏置。游雅于宣武帝时曾任此职。
官名。金置,属祗应司,见该条。
官名。春秋战国楚置。掌王宫马厩政令的长官。《左传·昭公六年》: “令尹子荡师伐吴”,“吴人败其师于房钟,获宫厩尹弃疾”。战国曾侯乙墓出土竹简记载楚官名亦有“宫厩尹”。官名。春秋时楚国设此官,位次于令尹
即“三老”与“五更”的合称,分见“三老”、“五更”。官名,汉置。三老本为乡官,掌教化。乡三老之优者举为县三老,还有国三老。五更指年老而知三德五事者。以大夫为五更。《汉书·礼乐志》:“养三老于辟雍。”注
地方政府中的小官。《后汉书·光武帝纪下》:“司隶、州牧各实所部,省减吏员。”清制,凡书吏六年任满,得以吏员就职入仕。见《清会典·吏部·吏员》。
地方行政区名。明清地方行政建制之一。地位略次于府,有下属之县。因直隶于布政使司,故名。明、清地方行政单位之一,略次于府,而不属于府,也有属县。因其直属于省,故改称直隶州。见《明史·职官四·州》、《清史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西京左藏库副使置,为从七品武阶官,属大使臣。官名。宋置,为武职八阶,旧为诸司副使。见《宋史·职官九·武阶》,参看“武功郎”条。
即“著作郎”。《晋书·百官志》: “著作郎一人,谓之大著作郎,专掌史任”。详见“著作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