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城巡警总厅巡查所
同“内城巡警总厅巡查所”,参见该条。
同“内城巡警总厅巡查所”,参见该条。
官名。金置,为防御州与刺史州的属官,秩均为从九品,掌军事及巡捕盗贼。其下有司吏、公使。
官名。给天子掌管鸟兽的官。《礼记·郊特牲》:“大罗氏,天子之掌鸟兽者也。”疏:“天子掌鸟兽之官谓大罗也,谓为大罗者,能以罗捕鸟兽者也。”
官名,秦和汉初称郡守,景帝中二年更名太守。为原的长官,掌治其郡。凡郡皆掌治民,进贤劝功,决讼检奸。常以春行所主县,劝民农桑,振救乏绝。秋冬遣无害吏案讯诸囚,平其罪法,论课殿最。佐官有丞、尉(都尉),属
药库名。汉代少府所属,又称药府藏,见《汉印分韵》续集,名称的不同可能是印文有颠倒,或设置时代有先后的不同。
官名。北魏末置。孝武帝欲讨高欢,以太傅,录尚书事长孙稚为此职,统率中军,其下设有中军北面大都督等。见《魏书·出帝平阳王纪》、《周书·念贤传》。
县市令的属员。见“县市令”。
官名。清末军谘府之长官。宣统三年(1911)置。额设二员,以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或从一品陆军正都统充,特简。主掌军谘府,秉承诏命,襄赞军谋。清亡,民国改称参谋总长。
宦者官署。北齐置,掌管后宫诸宫阁事务。设卿、中尹为长贰,有丞、功曹、五官、主簿、录事等员。下领中黄门、掖庭、奚官、晋阳宫、中山宫、园池、中宫仆等署及暴室局。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复置,秩正三品。掌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专司全国查禁***烟毒事务。设大臣五人,提调五人,帮办一人,辖文牍、会计、检查、差遣、收发五所。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八月,朝
即“对换”。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即“对换”,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