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六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国防最高委员会

国防最高委员会

抗战时期国民党政府党政军最高指挥机关。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七月,国民党五届二中全会决定在中央政治委员会之外设立国防会议,其所审议的事项为:一、国防方针;二、国防外交政策;三、关于国防事业与国家庶政之协进事宜;四、关于处理国防紧急事变事宜;五、国家总动员事宜;六、关于战时一切组织。以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为议长,行政院院长为副议长,委员均以现任军政长官兼任。国防会议议决事项由议长呈请国民党中央交国民政府令饬主管部执行。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三月,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议决撤销国防会议,另组国防委员会、这个组织对中央政治委员会负责,但可直接秘密指导国民政府的军事及行政各级机关,并可以督察各级机关完成它所给予的任务;其组成人员也由军政两方面扩大到将党部的主管人员包括在内。同年八月,即抗战爆发后的一个月,中政会第五十一次会议议决将国防委员会改组为国防最高会议。依照《组织条例》规定,国防最高会议的职权与国防委员会差不多,且仍由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任主席。所不同的是赋予主席对于党政军一切事项,有随宜处置的特权,而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仅得为国防最高会议的副主席;又于国防最高会议设置国防参议会,其职掌是就军事、外交、财政各方面集中参议员的意见,向国防最高委员会提出建议;分赴欧美各国家宣传联络;接受各省政府的委托,协助办理动员事项。同年十一月因为政治委员会组织庞大,不易召集,国民党中央常委会议决中政会停止开会,其职权由国防最高会议代行。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一月二十九日,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又决定改组国防最高会议为国防最高委员会,隶属于中央执行委员会。国防委员会委员长由国民党总裁充任,委员为数甚多,在党的方面是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在政的方面是国民政府五院的院长及副院长;在军的方面是军事委员会的委员。此外委员长并可提出人选,经中央常会通过任为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在委员中由委员长指定十一人为常务委员,与委员长共同组成常务会议。这十几个常务委员构成了国家政治最高的决策机关。国防最高委员会同时又是个执行机关,其职权除了承袭了国防最高会议的职权及代行中央政治委员会的职务以外,党政军三方面都受它的统一指挥。同时它可以不受平时法律的约束,有发布紧急命令之权。国防最高委员会设秘书厅,为委员长的幕僚机关,除秘书长与副秘书长外,分设三处两室。秘书厅有参事若干人,以研究特殊问题为主,例行公务则由所设的秘书承办。国防最高委员会的直属机关有中央设计局、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和国家总动员设计委员会。

猜你喜欢

  • 左弋丞

    官名。西汉置,属少府,为左弋令副贰,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左弋为佽飞。官名,西汉置,属少府,为左弋令之副,助令掌左弋士弋射。参看“左弋令”条。

  • 国子监掌馔厅

    明代国子监的内部机构。设掌馔二人,未入流,办理本监饮食事务。

  • 驴骡牧

    官署名。隋朝置,隶陇右牧。设帅都督及尉; 炀帝大业三年(607)后置左、右牧监各一员,以主其事。

  • 军防司

    官署名。清末筹办海军事务处所属之机构。宣统二年(1910)改原第四司设。掌铨衡各省水师将弁并侦测等事。设司长一员掌司事。辖侦测、铨衡两科。同年改属海军部。三年撤销。铨衡科併入军制司,侦测科併入军学司。

  • 火正

    官名。传说颛顼氏所置五行之官。《左传·襄公九年》: “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立,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初学纪》卷二四引《世本》: “祝融,颛顼臣,为高辛氏火正。”参见“木正”。官

  • 分司东都留台御史

    官名。唐置,属御史台台院。由侍御史一人充任,主管东都留台事务。

  • 太子内直备身军主

    参见“太子内直备身五职”。

  • 计吏

    见“上计吏”官名,汉置,为“主计吏”的简称。战国时期和秦汉两朝,郡守和王国相每年要把本郡本国的人口、钱粮、赋税、垦田、盗贼、狱讼等“计划”预先送朝廷,到年终再总结汇报执行情况,这执行情况的汇报本子称“

  • 安徽司郎中

    即“安徽清吏司郎中”。

  • 州军府参军督护

    官名。《宋书·百官志》记公府佐吏,最后说:“参军督护,江左置,本皆领营有部曲,今则无矣。”是东晋以来公府有此职。南朝宋时州军府亦置,《宋书·恩幸·戴法兴传》载:“上(世祖)为江州,仍补南中郎典签。上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