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勋侍郎
官名。隋朝尚书省吏部司勋曹(司)长官,置二员,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583)加为从五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司勋郎。
官名。隋文帝置司勋侍郎,炀帝改为司勋郎。掌官吏勋级。见《通典·职官·吏部尚书》。
官名。隋朝尚书省吏部司勋曹(司)长官,置二员,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583)加为从五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司勋郎。
官名。隋文帝置司勋侍郎,炀帝改为司勋郎。掌官吏勋级。见《通典·职官·吏部尚书》。
女官名。金设此官,掌御膳食,调和凉热等,正九品。见《金史·百官三·内命妇品》注。
①爵名。明朝为宗室封爵之第七等。位辅国将军之下。清朝为宗室封爵之第十三等。位辅国将军下、奉恩将军上。并有一、二、三等之别,秩视武职正三品。②散阶称号。明朝为武职从二品之加授。爵名。明朝郡王次曾孙授奉国
官名,汉置,为仓曹的副长官,佐掾掌管仓库粮食等事。见《后汉书·百官一·太尉》,参看“仓曹掾”条。
官名,汉置,属虎贲中郎将,助中郎将掌虎贲郎值班宿卫。《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广陵思王荆》:“间梁松敕虎贲史曰:吏以便宜见非,句有所拘,封侯难再得也。”
选官制度。明朝用以选任在外府、州、县正官、佐官,在内大小九卿之属员。即以拈阄(即抓阄)的方式确定待选官的职任,以杜偏私之弊。由吏部文选清吏司掌之。万历(1573—1620)中改行掣签法。
官名,三国魏置,掌督将领作战。《三国志·魏书·夏侯渊传》:“太祖征孙权还,使渊督诸将击庐江叛者雷绪,绪破,又行征西护军,督徐晃击太原贼。”
官名。北宋置,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 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为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阶官名,改武略郎。
官文书名。北宋前期,宰执、亲王有所陈请,例颁手诏答复,由翰林学士撰写。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后,赐文臣太中大夫、武臣观察使以上,用手诏及批答。徽宗时又有御笔手诏,由皇帝亲笔撰书付外。
官名。①隋朝至明朝各代省、台、监部分官署次官通称。隋炀帝大业三年(607)于殿内省、秘书省、太史监、将作监、少府监置; 五年都水监加置。唐朝多所沿置,并改殿内为殿中、太史为司天台,内侍省新置,都水罢。
即高爵。《汉书·贾谊传》:“今西边北边之郡,虽有长爵不轻得复。”颜师古注引张晏曰:“长爵,高爵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