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仪署丞
官名。见“司仪丞”。
官名。见“司仪丞”。
官名。三国吴领兵武职。《三国志·贺齐传》裴松之注引《会稽典录》: “(贺)景为灭贼校尉,御众严而有恩,兵器精饰,为当时冠绝。”官名,三国吴置,掌领兵作战,其职位低于将军,高于都尉。《三国志·吴书·贺齐
官名。清置,每省一人,掌本省学政。见《清史稿·职官三·提督学政》。
官府治事之法度。《周礼·天官·大宰》:“六曰官法,以正邦治”。郑玄注: “官法,谓职所主之法度。”
官名。隋典书坊本置太子通事舍人,炀帝时改称宣令舍人,唐武德初仍改为太子通事舍人。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若干人,掌审议外交方面的法律案。
官名。北齐置,员二人。属太子门下坊殿内局。隋改殿内局为内直局,置内直监、内直副监。
官名。《汉书·苏建传附苏武传》:“武与副中郎将张胜及假吏常惠等募士斥候百余人俱。”时武为中郎将,副中郎将当为其副贰。官名,汉置,掌领兵征伐或奉命出使。《汉书·苏武传》:“武与副中郎将张胜及假吏常惠等募
东晋、南朝宋诸公、都督府僚属名,主持右户曹事务,七品。南齐以后改置行参军。官名。见“公府右户曹”。
官名。元朝置。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下,治所在今山南地区隆子县加玉区。
官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89),秩从三品,置四员。掌宣政院所辖刑狱断案等务。成宗大德四年(1300)罢,后又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