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豫朝政
职衔名。唐朝宰相职衔名义。《新唐书·太宗纪》:贞观四年(630)二月“民部尚书戴胄校检吏部尚书,参豫朝政”。
职衔名。唐朝宰相职衔名义。《新唐书·太宗纪》:贞观四年(630)二月“民部尚书戴胄校检吏部尚书,参豫朝政”。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春秋时郑国执政者的称谓。《左传·襄公九年》:“郑人使子展当国,子西听政,立子产为卿。”听政又称为政,参见“为政”。
两晋、南朝指加持节都督号之诸公府。
官名。亦作涓人,战国时楚国设置。《史记·楚世家》:“楚灵王独傍徨山中,野人莫敢入王。王行,遇其故鋗人。”集解:“韦昭曰:‘今(三国)时之中涓也。’”参见“中涓”。
官名。北魏前期王国属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中。
官名。战国、秦汉及三国两晋南北朝均置,职掌教化。据《墨子·号令》及《史记·滑稽列传》,战国时闾里及县均有三老。西汉初年,乡、县均置。汉二年(前205)诏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
官署名。见“户部司”。
官名。太子宫门局长官,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太子宫门大夫置。唐朝沿置,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太子宫门郎。
官名。元朝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司长官。
宋朝县役名。分隶县令、县主簿、县丞。掌追催赋税及城郭征科。多以第二、第三等户充当。公人名。宋县役之一,分隶于县令、主簿和县丞,掌追催赋税公事,兼催城郭征科。一般差第二、第三等户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