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用语。宋朝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凡不别带其他阶官者称正任,别带其他阶官者称遥郡。正任可享受其待遇,遥郡则否。(1) 宋初以观察使、防御史、团练使、刺史为武官虚衔, 无实际职掌。凡不带阶官者
官名。明朝行人司副长官,左、右各一人,从七品,专掌奉节出使诸事。
武官名。通州卫在洪武间为北平属卫,永乐四年(公元1406年)升亲卫,掌守卫皇城北面及巡警京城各门。以指挥使为主官,下辖千户所。
十六国后赵、前燕京都行政长官。石虎自襄国迁都于邺,为魏郡治所,故改魏郡太守置。前燕破冉闵后,亦都邺。东魏孝静帝天平元年(535)迁都于邺,亦置。职掌略同“京兆尹”。官名。北魏太和中迁都洛阳,置河南尹,
官名。①突厥置。是突厥语的音译。为其主要大臣,世袭,无员限。《周书·突厥传》: “(突厥)大官有叶护,次设,次特勤,次俟利发,次吐屯发,及余小官凡二十八等,皆世为之。”② 回鹘置。后回鹘葛勒可汗封唐敦
见“十三衙门”。
宋朝吏部发给官员的功过历。又称付身文字、付身文书。由官员随身携带,上级官府于其上批写: 该官员于某年月日奉某官司之命,差到干办某事,至某年月日替罢; 有无未结绝事件、在假月日、不在职月日,以及展磨减勘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置,隶大理寺左断刑,掌行分探诸案文字。
任官制度。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官缺不入月选,经题补而授官之例。外官道府以下有题补之缺,缺出由本省督抚以应调、应升之员拣选题奏,由吏部引见奉旨补授。
官名。北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始置,资序同提点刑狱。后省。南宋高宗绍兴五年(1135)复置,后又省。孝宗淳熙二年 (1175)再置。掌坑冶铸钱之事。参见“提点坑冶铸钱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