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河河道总督
见“江南河道总督”。
见“江南河道总督”。
官名。清初于四川改土归流地区所设之官。掌管各番寨。由地方官委任。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各番寨均责成乡约、甲长稽查,仍听抚夷掌堡管束。
宦官职名。明制,景皇陵、皇太子坟、王坟、妃坟、公主坟,各设掌府官一人,佥书十余人不等,以供修理、洒扫、看守香火。凡有祭祀,即由本处掌府官行礼。
见“印务章京”。
上林中十池监,即上林十池监,详“上林十池监”条。
金代宦官名。置于宣徽院宫闱局及内侍局,掌宫内给使。
宋代太学招补新生的方式之一。其法是在诸路解试终场人中挑选百分之六送往太学补试,称为待补。张士南《游宦纪闻二》说:“淳熙丁酉四年(公元1177年),议者以‘混补’太学生,人数猥冗,遂立‘待补’太学生之法
官名。见“牧厂统辖总管”。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以后,诸郡加置一员,位次太守,协助掌本郡政务;京兆、河南所置则谓之内史。官名。隋炀帝于诸郡各加置通守一人,位次太守,而京兆、河南则称内史。见《隋书·百官下·罢州置郡》。清
官名,东汉置,世祖改常侍曹尚书曰吏曹尚书,原掌常侍黄门御史事,后又掌选举祠祀事。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常侍曹尚书注》、《晋书·职官志》。官名。据应劭《汉官仪》所说,西汉的侍曹尚书至东汉改称吏曹尚书,《
官名。即尚书右丞,五代后梁太祖开平二年 (908) 因避讳改,后唐庄宗同光元年 (923)复名尚书右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