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使
宣徽北院使省称。
宣徽北院使省称。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二年 (1389) 改礼部四属部之一的总部而置。事礼仪、宗室分封、贡举、学校之事,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二十九年改名仪制清吏司。参见“礼部总部”。
1、官署名。《集韻》:“古者军行有牙(衙),尊者所在。后人因以所治为衙。”牙,通衙。参看“衙门”条。宋代苏轼《柯仲常异鹊诗》:“仁心格异族,两鹊棲其衙。”2、唐代天子所居曰衙。《新唐书·仪卫志上》:“
官名。明清置,见“茶马司”。
即小王,亦作裨小王。匈奴官制自左、右贤王以下置二十四长,诸长下则置裨小王。其它少数族或有置之。小王。《汉书·卫青传》:“汉兵夜至,围右贤王。右贤王惊,夜逃,独与其爱妾一人骑数百驰,溃围北去。汉轻骑校尉
见“御仗五职”。
官名。清朝圆明园护军营之职官。佐“协理事务总管”掌章奏文移。额设二人。由总统大臣于圆明园护军参领中拣选引见充补。
官名。殷朝置。武职。《甲骨文合集》第五七二八片: “族马令往。”
清朝专司缉捕盗贼之官员。武职。京师步军营设捕盗步军校四十人。在外省有直隶捕盗官、奉天、吉林捕盗官八十余人,由千总、把总、外委充任,分别统于总督、将军和府尹,其体为地方文职官员所辖。察哈尔地方亦设四人,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广西、贵州等省设有,设于州或土州内。从九品。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贵州省一人,置于黄平州重安司。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职员任免及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