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官名。明初刑部所属司门部长官。洪武六年 (1373) 始置,初二人,正五品。十三年,改置一人。掌本属部之事。二十三年,随司门部并罢。
即“隆福宫左都威卫使司”。
官名。东汉置,主伊吾卢屯田。明帝永平中留兵屯伊吾卢城,置宜禾都尉屯田。后时废时罢。至顺帝永建六年(131)复令开设屯田,置伊吾司马一人。官名,东汉置,掌伊吾卢屯田。明帝永平十六年,留兵屯伊吾卢城,置宜
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参见“明保”。
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实行“村自治”,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为息讼会,其职权为调解、公断命案以外的讼事。设会长一人,公断员五至七人。公断员由村民会议选出,
新莽更始将军、卫将军、立国将军、前将军合称。始建国元年 (后9)置,与四辅三公并居公位,位次三公。东汉废。官名,西汉末年,王莽以更始将军、卫将军、立国将军、前将军为四将,位公。见《汉书·王莽传》。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墓大夫(下大夫)一人,中士八人,掌治墓地。北周仿《周礼》之制,置掌墓中士,正二命;掌墓下士,正一命。属夏官府夏采下大夫。
即“北院梯里己”,太宗会同元年 (938)改称北院司徒。
官名。即右校丞。官名,汉置,即右校丞,属将作大匠,掌佐令帅右工徒修建宗庙、宫室、陵园等土木工程。参看“右校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