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捐指省
见“指省”。
见“指省”。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秩从五品。英宗至治二年(1322),划隶广惠司下。置官同“大都回回药物院”。
宫廷作坊名。清置,属内务府广储司。掌承造各种冠服。设司匠、领催七人,各种匠役三百十三人。
官名,汉置,属光禄勋羽林右监,佐右监掌羽林右骑。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勋》。参看“羽林丞”条。
官名。亦作“大中大夫”。秦、西汉初位居诸大夫之首,武帝太初元年(前104)以后次于光禄大夫,秩比千石,无员额。侍从皇帝左右,掌顾问应对,参谋议政,奉诏出使,多以宠臣贵戚充任。名义上隶属郎中令(光禄勋)
官吏名籍。《后汉书·李国传》: “凡所辟召,靡非先归,或富室财路,或子婿婚属,其列在官牒者凡四十九人。”官爵名录、官名册。《后汉书·李固传》:“至于表举荐达,例皆门徒;及所辟召,靡非先旧。或富室财赂,
官名。隋朝右领左右府次官,置二员,从三品,佐大将军掌领侍卫左右,供御兵仗,炀帝大业三年 (607) 罢。
官名。南朝在某州元刺史时,以其他官员监理该州事务,代行刺史职权,称监某州或监某州事,简称监州。地位较正式任命的刺史为低,亦可升任刺史。见《南齐书·陆慧晓传》。后亦为通判的别称。官名。通判的别称。南朝梁
官名。唐朝北衙禁军右羽林军统兵次官,高宗龙朔二年(662)置,员二人,从三品。德宗贞元三年(787)增一员。辽朝亦置,为加官。
吏员名。宋初置于太府寺,员额一人,掌文牒之事。元丰改制后废。
官名。清末度支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承左、右参议之命管理厅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