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 )置,管理全国道教事务,本院职官皆以道士为之。洪武四年革。十五年设道录司以掌其事。
官名。汉朝属黄门,主传译与奉使。时西域诸国亦设此官,或分左、右。三国魏沿之。西域戎部译长,第八品。官名,掌翻译的官员,有的分左右,有的不分。下属有翻译,员额不定,根据实际情况或多或少。西汉时西域诸国都
官名,即副武官。《资治通鉴》唐代宗广德二年:“子仪使牙官卢谅至汾州。”注:“节镇州府皆有牙官、行官,牙官给牙前驱使,行官使之行役出四方。自五季以后,诟笃武臣率曰牙官。”牙通衙,参看“衙官”条。
宋朝法令文书名。即长期适用的敕文汇编成册者。如《太平兴国编敕》、《咸平编敕》、《天圣编敕》。其中,除诏敕正文外,常附有看详、申明、指挥、赦书、德音等。与律并行,且有优先适用效力。
官名。北周置,属宗师中大夫,见该条。
海关海事部的主管。见“海事部”。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十二月划中东路沿线占用土地的附属区域为特别区,设东省特别行政区长官公署以管理之。行政长官管辖区内的军警、外交、行政、司法各机关。行政长官公署内分设十处:机
县分职诸曹之一。东汉置,主水利之事。《隶释》十五《绵竹江堰碑》记绵竹有水曹掾、史各一人。
官名。清乾隆十六年(公元1751年)置御船处,管理奉宸苑、圆明园、清漪园御舟事务。主官为管理大臣,无固定员额;下设司员、笔帖式、司匠、催长、水手、网户等,掌承应皇帝游幸坐船事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每遂置一人,掌本遂行政事务,正四命。下设遂正上士、遂正中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