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司封司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司封司”。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司封司”。
指势要之官。宋陆游《感遇诗》:“仕宦五十年,终不慕热官。”
官名,东汉末年乌丸、鲜卑皆置,为外交官,掌翻译及贡献等。《三国志·魏书·田畴传》:“北边翕然服其威信,乌丸、鲜卑并各遣译使致贡遗,畴悉抚纳,令不为寇。”
官署名。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设郎中一人为主官,下设员外郎二人,主事二人,笔帖式若干人,皆为满员。掌银钱物品之出纳,岁汇报京师户部,并请领用物。
官名。清末同文馆之官员,总管同文馆学生授课事,额一人,由洋人担任。
联合勤务指挥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国防部所属四大军种司令部之一。取代了原军政部的大部分业务,兵站总监(后方勤务部)的所有任务。惟宪兵司令部名义上归其统属,实际上由参谋总长直接统属。设总司令一人,为上
官名。辽朝永兴宫长官。总领永兴宫所属军民事务。汉人亦有任此职者。下置副使、太师、太保、世烛等职。
官名。清朝鸿胪寺之属官。协“序班”掌排列百官之班次。清初设,无定员。雍正六年(1728)定以直隶、山东、山西、河南儒学生内考取。乾隆九年(1744)定为十二人,直隶六人,山东、山西、河南各二人。十七年
见“作坊使”。官名。宋置,见“作坊使”。
即“三司都理欠司”。
官名。西晋置,属丞相府。见《晋书·武十三王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