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命将军
见“十光将军”。
见“十光将军”。
官名,汉置,为郡国属吏,掌监神庙祭祠之事。
官名。金置,属卫尉司。员额二人,为皇后常侍官的一种。
宋朝正任刺史简称。
官名。明清皆置,正六品。明代通判掌理粮储、马政、军匠、薪炭、河渠、堤涂之事;清代通判掌牙侩税收、平禁争伪。见《明史·职官三·顺天府》、《清史稿·职官三·顺天府》。
即“左民都”。
科举取录进士名目。唐朝新及第进士于赐宴之日,先选同榜中年最少者二人去琼林折花,迎接状元,并吟诗,称探花郎。此制后废。南宋用以称贡举文、武科殿试第三名。明、清沿宋制,赐进士及第,授翰林院编修。清朝武科授
参见“判录司”。
官署名。清朝銮仪卫左所下设机构。顺治十一年 (1654) 置,掌管帝、后仪仗之辇舆。设掌印云麾使、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共掌司事。为銮仪卫十司之一,掌乘舆等。参看“銮仪卫”条。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虎贲率上士佐官,正二命。
见“典瑞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