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法律馆庶务处总办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定额一人,奏补。掌庶务处一切事宜。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定额一人,奏补。掌庶务处一切事宜。
驿站官吏。为州郡县属吏,东汉三十里一驿,驿置驿吏,掌传递文书。唐也置。唐代李商隐《李义山诗集六·戏题赠稷山驿吏王全》:“绛台驿吏老风尘,躭酒成仙几十春。”县分职吏名。东晋时县有驿吏,主邮驿之事。见《后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隶尚服局。员二人,从九品,唐朝改正八品。为司饰、典饰之佐,协掌膏沐巾栉服玩之事。宋、金明悉如唐制。女官名。唐、金皆置,正八品,掌汤沐巾栉服玩之事。见《新唐书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各舰,由一、二等军需官充任,掌军需事务。
同一官署做官的人。《左传·文公七年》:“同官为寮。吾尝同寮,敢不尽心乎? ”
官署名。元朝置于大都、通州、蓟州等地,掌制作盔甲,隶武备寺。秩正五品、正六品。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加官,无实职。《辽史·仪卫志》:“左右诸折冲二十一人。”
官名。北魏置。《魏书·公孙表传》: “太宗初,(公孙)表参功劳将军元屈军事,讨吐京叛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
官场用语。南宋初,流落金朝人来归,称为归正人。有官人归正,即恢复原有官职,多注授不厘务差遣。士人归正,许于所在州军入学就读或赴秋试。
官署名。辽朝和金朝初期均置。辽为南面官,掌钱币铸造等事。金太祖天辅七年 (1123) 以平州为南京,以钱帛司为三司。太宗天会九年 (1131)又置于黄龙府,设都管勾等官。官署名。辽于长春路、辽西路、平
官署名。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