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洪武十五年罢亲军都尉府和仪銮司,置锦衣卫亲军指挥使司;其所属有南北镇抚司十四所,有将军、力士、校尉。初为皇宫禁卫军,掌直驾侍卫。成祖夺皇位后,欲以威慑群臣,特命纪纲为锦衣卫指挥使,掌领亲军,兼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学官名。清置,属钦天监,掌教天文生。员额时宪科四人,天文科五人,漏刻科八人。
守亭小卒,又名亭卒、或褚,汉置,掌守亭。《后汉书·百官五》:“亭有亭长,以禁盗贼。”注:“《风俗通》曰:亭吏旧名负弩,改为长,或谓亭父。”扬雄《方言·三》:“楚东海之间,亭父谓之亭公,卒谓之弩父,或谓
妃嫔号。北魏太武帝时置,孝文帝改定内官后,在皇后之下,位视大司马。北齐武成帝河清(562—565)新令,位比丞相。后主武平五年(574)置左、右娥英后,降为比二大夫。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其职掌为佐大期奔管理马厂。民国时期沿置。
元称御史台为宪台, 《元史·刑法志·职制律》中记述其职掌为“饬官箴,稽吏课, 内秩郡祀, 外察行人,与闻军国奏仪,理达民庶冤辞,凡有司刑名,赋役、铨选、会计、调度、征收、营缮、鞫勘、审谳、勾稽及庶官廉
官名。即刑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刑部员外郎。
官名。清朝侍卫处之职官。顺治元年(1644) 设,定员十二人,由署侍卫班领、侍卫什长内遴选。乾隆三十六年 (1771) 始定,同二等侍卫,武职正四品。掌领侍卫之事。
① 官名。(1) 《周礼·秋官》属官,设中士二人,下士十二人。职掌管理使役奴隶刑徒,捕治盗贼,负责王宫及郊野馆舍的治安。西魏末、北周复置,隶秋官府。以司隶下大夫、小司隶上士为正副长官。辖掌罪隶、掌走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