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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办公处

保的办事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九月十九日公布的《县各级组织纲要》的规定,乡(镇)之内编制为保甲,每保以十甲为原则,不得少于六甲多于十五甲。保设保办公处,置保长、副保长各一人,由保民大会选举之。在未办理选举以前,保长、副保长由乡(镇)公所推定呈请县政府委任,任期二年,连选得连任。保办公处设干事二至四人,分掌民政、警卫、经济、文化各事务,由副保长及国民学校教员分别担任之。保长辖各甲长及保壮丁分队、国民学校及保合作社。保长、国民学校校长、保壮丁队队长,暂以一人兼任之。但在经济、教育发达之区,国民学校校长以专任为原则。在人口稠密地方,如一村或一街为自然单位,不可分离时,得就二保或三保联合设立国民学校、合作社及仓储等机关,推举保长一人为首席保长以总其成,但壮丁仍须分保编队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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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后校

    工徒的编制名。西汉时将作大匠所属工徒(工程兵)分为前后左右中五校,每校置令和丞各一人,掌督帅工徒修建宫室陵墓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作少府》。

  • 省矿产管理处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时期,省营矿区所在地大多设有专管机关,直属于建设厅,如湖南省省矿产管理处,四川省有矿业指导处。

  • 提举常平茶盐司

    官署名。宋中兴后,通置提举常平茶盐司,掌常平、义仓免役之政令等,凡官田产及坊场、河渡收入,按额拘纳;收籴储积,时其敛散以便民;根据产量高下,以平定其役。茶盐司本掌给卖钞引,通商阜财,时至所部巡察,禁止

  • 三考

    传说虞舜时考绩官吏的制度。每三年考核一次,九年则三考。《尚书·虞书·舜典》:“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孔安国传》:“三年有成,故以考功; 九岁则能否幽明有别,黜退其幽者,升进其明者。”

  • 雍州牧

    官名。北周与隋以京师长安所在之州因雍州,北周置雍州牧,但考之《周书》纪传,实未尝授人。隋开皇中以州统县,罢京兆郡,而以雍州牧理京师政务。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罢州置郡,京兆、河南均置尹,使兼理“牧”

  • 盲臣

    乐官的别称。古代掌乐之官多由盲人担任,故别称乐官为盲臣。《韩诗外传八》:“太师对曰:盲臣不习。”

  • 都公

    尚书都省左、右司郎官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左右司(郎)为都公”。

  • 将作司

    官署名。朱元璋吴元年(1367)置。设卿、少卿、丞等官。下设左右提举司提举,同提举、司程,典簿,副提举,军需库大使、副使等。掌工程建造诸事。洪武元年(1368)隶工部。初正三品。六年改正六品,下设营造

  • 太孙舍人

    官名。南朝齐置,属皇太孙宫,职如“太子舍人”。肖遥昌曾任此职,参见《南齐书·肖遥昌传》。

  • 宣惠尉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增置散职八尉之一,正七品。官名。隋炀帝置,正七品武散官授宣惠尉。见《隋书·百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