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官大都统
官名。十六国西秦置,掌管陇西少数民族休官部事务。《资治通鉴·东晋孝武帝太元十八年(393)》: “权千成为秦所逼,请降于金城王(乞伏)乾归,乾归以为东秦州刺史、休官大都统、显亲公。”胡三省注: “休官,杂夷部落之名。”
官名。十六国西秦置,掌管陇西少数民族休官部事务。《资治通鉴·东晋孝武帝太元十八年(393)》: “权千成为秦所逼,请降于金城王(乞伏)乾归,乾归以为东秦州刺史、休官大都统、显亲公。”胡三省注: “休官,杂夷部落之名。”
①指三公之位。《后汉书·袁绍传》:“既累世台司,宾客所归。”魏晋以来开府仪同三司者亦有此称。②指尚书台、御史台等机构。《晋书·王羲之传》:“兼以台司及都水御史行台文符如雨。”《宋史·李宗谔传》:“尝牒
官署名。元朝置。掌师翁祭祀祈禳之事。初设于世祖时,秩正四品,后罢。顺帝至正元年(1341)复立,秩正三品。设内监、少监、监丞各二员。
刑部之别称。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属朝内典官,员额一百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参见“典马”。
禁卫军指挥机构。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置,设大将军一员、将军二员,统诸鹰扬府府兵,置护军四员,掌副贰将军,寻改武 (虎) 贲郎将,又置武 (虎) 牙郎将六员,又有长史、录事参军,司仓、兵、骑、铠等
吏员名。宋置于县,《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八“县令”条谓北宋前期县吏人有“押司”、“录司”、“录事史”、“佐史”四种。不过录司、录事史、佐史三种名称后来很少出现。录司即县录事,录事史与佐史似均为录事的助
国民参政会的成员,由国民党政府遴选。见“国民参政会”。
官名。北齐门下省尚药局次官,员二人。佐尚药典御总知御药事,选擅长医药之术者任职。从七品。时又有“中尚药丞”。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梁工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 (1112) 置,为武臣及内侍阶官,取代旧武阶官引进使及内侍阶官宣政使,从五品。金朝为内侍阶官,二十五阶之第九阶,从五品下。元朝沿置,十四阶之第四阶,正四品。明洪武四年 (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