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等考第
唐代考课之制,司考与校考均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其中校考的九等。其划分是以“善”与“最”综合考虑,每等均有具体的规定:一最四善为上上;一最三善为上中;一最二善为上下;无最而有二善为中上;无最而有一善为中中;职事初理,善最不闻为中下;爱憎任情, 处断乖理为下上; 背公向私,职务废缺为下中;居官饰诈,贪浊有状为下下。
唐代考课之制,司考与校考均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其中校考的九等。其划分是以“善”与“最”综合考虑,每等均有具体的规定:一最四善为上上;一最三善为上中;一最二善为上下;无最而有二善为中上;无最而有一善为中中;职事初理,善最不闻为中下;爱憎任情, 处断乖理为下上; 背公向私,职务废缺为下中;居官饰诈,贪浊有状为下下。
官名。隋于光禄寺置掌醢署,有令及丞,所属有掌醢十人。唐沿置,令及丞掌供醢醯之物。所属有府、史、主醢、酱匠、酢匠、豉匠、葅醢匠、掌固。宋光禄寺有油醋库监官,当掌醢署令之任。金元不设,明清称掌醢署署正、署
杂任职名。唐置,属太子左右清道率府,员额五十人,掌东宫仪仗之事。
官署名。唐朝始置,为侍御史治事之所,御史台下属三院之首。初设侍御史四员,后增为六员,掌监察弹劾百官、入閤承诏、受制出使、分管御史台事务,又轮直朝堂,与给事中、中书舍人共同受理词讼,与刑部、大理寺会审重
满语官名。意为办理文书、文件之人。后金天聪五年(1631)设六部时由“巴克什”改称。为清朝中央各部院衙门、内务府、地方督抚衙门以及八旗驻防将军、都统、副都统衙门内掌管翻译、缮写满汉文书之低极官员,通过
官名。元奎章阁学士院所属,掌翻译文字之事。
官名。南宋置,掌巡逻稽察之事。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三人,其职掌为管理糌巴。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南宋置,参掌尚书左选之事。
见“走马承受公事”。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掌匡辅奚王,治理奚六部。置于太宗时,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