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六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中兴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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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科

    官署名。① 明清六科之一。明洪武六年(1373)置,设给事中二人。初隶承敕监,后隶通政司。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八人。南京刑科亦设给事中一人。永乐(1403—1424)中六

  • 武器署令丞

    官名。隋于行台尚书省置武器监令。唐于卫尉寺置武器署,有令一人,正八品下,掌在外使用的兵器,供祭祀、朝会、巡幸及公卿婚丧卤簿之用。丞二人,从九品下;所属有府、史、监事、典事、掌固。贞观中东都亦置武器署。

  • 东面经略司

    官署名。金朝地方军事机构。统领军马控制东面边要。宣宗贞祐二年(1214)四月,置于平州。设东面经略使领司事,以乌林答乞住充任东面经略使。同年八月罢。

  • 经籍案

    官署名。南宋秘书省置,掌图书经籍之事。

  • 秘书监主簿

    辽官名。南面官,秘书监官员,在丞下,掌印及文书簿册之类。

  • 国子监博士

    学官名。①国子学教官,即“国子博士”。②明、清国子监置,掌博士厅事,分经讲授儒学,考校程文,偕助教、学正、学录掌六堂学生之训诲,清朝还经理南学事宜。明洪武十五年 (1382) 改学为监,置三员,从八品

  • 领直

    参见“东宫领直”。

  • 混补法

    宋朝太学招补新生的考试法。各地士人,经原籍给公据,召到保人,不论有无学籍,皆可参加太学入学考试,考本经大义一场,合格者补外舍生,称混补法。南宋孝宗淳熙四年(1177),以应试者众,改行待补法。宁宗时一

  • 相国长史

    魏晋南北朝相国属官。职权品秩与丞相长史略同。或亦分置左、右。参见“丞相长史”。

  • 典木衙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建造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