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安抚使司
官署名。辽朝置,职掌不详。设安抚使等职。
官署名。辽置,掌安抚东京地区。主官为东京安抚使,属南面京官。
官署名。辽朝置,职掌不详。设安抚使等职。
官署名。辽置,掌安抚东京地区。主官为东京安抚使,属南面京官。
见“育胄馆”。
官署名。掌铨选档案文书。唐朝尚书省吏部兵部下属机构,高宗总章二年(669)置,因在选曹之南,故谓此名。分由吏、兵部员外郎一人掌判曹事,每岁选人,有解状、簿书、资历、考课,必由其核实。宋初沿置,以考核选
官名。见“宣抚使司”。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度支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北洋政府附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掌检察民、刑事案件,相当于见习检察官。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内侍省置,设令一员、少令一员、丞二员,并用士人; 改内常侍为内承奉,置二员,给事为内承直,置四员,并用宦者; 罢内谒者官; 领掖庭、宫闱、奚官等三署,并参用士人; 后
官署名。南宋置,掌发卖香药、匹帛,收其值纳左藏南库。隶太府寺,由太府寺丞专管,其下设监官。官库名。宋置,属太府寺。掌发卖香药、匹帛,所得之款项,交于左藏南库。
即“安徽清吏司”。
官制用语。指暂时代理。《后汉书·百官志》:尚书右丞“假署印绶”。也指临时任命代理官职。《资治通鉴·晋孝武帝太元十年 (385)》:后燕慕容垂属下骠骑大将军慕容农令“参佐家在赵北者,悉假署遣归。”胡三省
官名。北魏置。《魏书·斛斯椿传》: “父敦,肃宗时为左牧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