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府
隋开皇十五年 (595) 于曲阿县金山置,治所即今江苏金坛市。大业末改为金山县。
隋开皇十五年(595年)置,治今江苏省金坛市。
隋开皇十五年 (595) 于曲阿县金山置,治所即今江苏金坛市。大业末改为金山县。
隋开皇十五年(595年)置,治今江苏省金坛市。
在今内蒙古杭锦旗西北。《清一统志·鄂尔多斯》:色尔蚌喀喇山“在右翼中旗西北二百四十里”。
在今安徽祁门县南。《方舆纪要》卷28祁门县:王公峰“在县南二十五里。高出万仞,不与群峰接”。
在今河南郾城县东南。东汉置征羌县于此。《水经·颍水注》:大水东南径召陵县故城南,“又东南径征羌县,故召陵县之安陵乡安陵亭也”。
即今山东淄博市博山城东南山头镇。清光绪《山东通志》卷2《舆图志》:博山县东南有山头集。民国《续修博山县志》卷2《乡镇》作山头镇。(1)在安徽省泗县东北部。面积122平方千米。人口6万。镇人民政府驻地山
即今四川双流县西南黄水镇。清嘉庆《双流县志》 卷2 《驿传》: 黄水河站 “在治南十五里”。
在今河南洛阳市东北,汉魏洛阳故城北。《晋书·山涛传》: “ (武) 帝尝讲武于宣武场。” 又《惠帝纪》: 河间王颙、成都王颖逼京师,“帝旋军于宣武场”。《方舆纪要》 卷48河南府洛阳县: 宣武场“在故
今西藏中部工布区域。《新唐书吐蕃传笺证》引《吐蕃历史文书》云:“罗阿遂弑支弓赞普,王子霞基与聂基二人被放逐于工域”,即此。
在今云南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东南四十二里忙糯乡。清设巡司于此。民国改设县佐。
即侯甲水。又名胡甲水。在今山西武乡县西北百里。《元和志》卷15乡县:“护甲水,在县(旧治)西北八十里。”
在今江苏丰县西十五里。《汉书·高帝纪》:“高祖以亭长为县送徒骊山,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皆亡之,到丰西泽中亭,止饮,夜皆解纵所送徒。……高祖被酒,夜径泽中……前有大蛇当径……乃前拔剑斩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