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郡
秦始皇十九年(前228)置,治所在邯郸县(今河北邯郸市)。辖境相当今河北泜河以南,滏阳河上游和河南内黄、浚县,山东冠县西部地区。汉高帝四年(前203)改为赵国。景帝时又曾改为邯郸郡。
秦始皇十九年(前228年)置,治邯郸县(今河北邯郸市)。辖境相当今河北省泜河以南,滏阳河上游及河南省内黄县、浚县,山东省冠县西部地区。西汉高祖四年(前203年)改属赵国。景帝三年(前154年)赵国除,五年又于邯郸郡复置赵国。
秦始皇十九年(前228)置,治所在邯郸县(今河北邯郸市)。辖境相当今河北泜河以南,滏阳河上游和河南内黄、浚县,山东冠县西部地区。汉高帝四年(前203)改为赵国。景帝时又曾改为邯郸郡。
秦始皇十九年(前228年)置,治邯郸县(今河北邯郸市)。辖境相当今河北省泜河以南,滏阳河上游及河南省内黄县、浚县,山东省冠县西部地区。西汉高祖四年(前203年)改属赵国。景帝三年(前154年)赵国除,五年又于邯郸郡复置赵国。
即今安徽淮南市东北上窑镇。《宋史·李谷传》:五代周显德二年(955),“谷领兵自正阳渡淮,先锋都将白延遇败吴军数千于来远,又破千余人于山口镇,进攻上窑”。即此。
元大德中升龙州置,属广西两江道宣慰司。治所即今广西龙州县。辖境相当今广西龙州县地。明洪武二年(1369)复为龙州。
清宣统三年 (1911) 置,属四川省。治所在今西藏类乌齐县东南恩达。1912年改为恩达县。清宣统元年(1909年)置,治所即今西藏自治区昌都县西南恩达城。1912年改为县。
北魏太和十四年(490)置,为朱阳郡治。治所在今河南卢氏县东南朱阳关。孝昌二年(526)废。西魏大统二年(536)复置。北周保定二年(562属义川郡。大象二年(580)移治邬渠谷(今卢氏县西南)。隋开
在今四川青神县南。《方舆胜览》卷53眉县:芙蓉溪“在青神县。岸有芙蓉,因名”。《方舆纪要》卷71青神县:芙蓉溪“在县东南,流入大江。夹江多芙蓉,因名”。
在今河北石家庄市西北赵陵铺东南。为西汉南越王赵佗先人之墓。《元和志》 卷17恒州石邑县: “赵佗墓,在县北十三里。佗,真定人,僭号南越帝,文帝为其先人置守冢,昆弟在者存问之,佗遂释黄屋左纛而称臣。”
古引荥泽之水,自今河南荥阳市境,东流至山东荷泽。亦曰南济。《水经·济水注》: “济水又东合荥渎。渎首受河水,有石门,谓之为荥口石门也。而地形殊卑,盖故荥播所道自此始也。……荥渎又东南流,注于济。今无水
北宋置,属西安州。在今宁夏海原县境。后废。
西魏置,治所在方城县(今河南方城县)。寻废。
集镇名。在河南省商水县中南部。姚集乡人民政府驻地。人口2600。明初姚姓从山西洪洞县迁此建村,有集市,得名姚集。有玛钢、面粉等厂。周遂公路经村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