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龟堡
明隆庆四年 (1570) 置,属隆安县。在今广西隆安县东南。《方舆纪要》 卷110隆安县 “驮演寨” 条下: 梅龟堡 “在县东南五十里,有戍兵以扼梅龟岭之险”。
明隆庆四年 (1570) 置,属隆安县。在今广西隆安县东南。《方舆纪要》 卷110隆安县 “驮演寨” 条下: 梅龟堡 “在县东南五十里,有戍兵以扼梅龟岭之险”。
在今河南洛阳市中州路与定鼎路交界处的东北角。本隋乾阳殿旧址,唐麟德二年 (665) 命司农少卿田仁汪因旧址造乾元殿成,高一百二十尺,东西三百四十尺,南北一百七十六尺。武则天垂拱四年 (688) 毁乾元
明永乐十三年 (1415) 置,属奴儿干都司。治所在今吉林梅河口市西南辉发河上流柳河流域。后废。明永乐十三年(1415年)置,治所今址不详,辖境约当今吉林省辉发河上游支流珠敦河流域。后废。
即今广西扶绥县东北二十里龙头乡。清光绪《新宁州志》卷2:龙头墟“在城东二十五里”。
①南朝宋置,属晋康郡。治所当在今广东德庆、郁南、罗定等市县境。隋开皇中废。②南朝宋文帝时置,属新宁郡。治所在今广东新兴县或高要市境。元嘉二十年 (443) 废。
明置,属宁夏前卫。即今宁夏贺兰县北十四里张亮堡。
在今浙江萧山市南二十八里临浦镇。《宋书·孔觊传》: 南朝宋泰始二年 (466),吴喜等率军“向黄山浦”。即此。
北宋建隆元年 (960) 改溵水县置,属陈州。治所即今河南商水县。明洪武初废。四年(1371) 复置。清属陈州府。民国初属河南开封道。1927年直属河南省。在河南省东部、沙颍南岸。属周口市。面积131
即今河南尉氏县东十八里乡。清道光《尉氏县志》卷3《村镇》:“十八里村,至城十八里。”
亦作黄落河镇。即今安徽无为县东北黄雒乡。清乾隆 《无为州志》 卷4 《镇集》: 黄洛河“在治北三十五里太平乡”。设巡司于此。
春秋戎邑。在今河南洛阳市西南。《左传》: 僖公十一年 (前649) 夏,“扬、拒、泉、皋、伊、雒之戎同伐京师,入王城,焚东门”。杜注: “今伊阙北有泉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