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县
①西汉置,属渔阳郡。治所在今北京市平谷县西北十二里城子庄。西晋初废。后复置。北魏太平真君七年(446)废。
②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属蓟州。治所即今北京市平谷县。明洪武十年(1377)省入三河县,十三年(1380)复置。清属顺天府。1914年属京兆地方。1928年属河北省。
古旧县名。西汉高祖十二年(前195年)置,治今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西北。属渔阳郡。后历有废置。原属河北省,1958年划归北京市。2001年撤县,改设平谷区。
①西汉置,属渔阳郡。治所在今北京市平谷县西北十二里城子庄。西晋初废。后复置。北魏太平真君七年(446)废。
②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属蓟州。治所即今北京市平谷县。明洪武十年(1377)省入三河县,十三年(1380)复置。清属顺天府。1914年属京兆地方。1928年属河北省。
古旧县名。西汉高祖十二年(前195年)置,治今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西北。属渔阳郡。后历有废置。原属河北省,1958年划归北京市。2001年撤县,改设平谷区。
西魏置,为金城郡治。治所在今甘肃兰州市西北西固城。隋开皇初移治今兰州市。为兰州治。大业初复改名金城县。古县名。西魏置,治今甘肃省兰州市西北。属金城郡。隋大业初改金城县。
故地在今阿曼南部之米尔巴特一带。旧说在今阿曼北部之苏哈尔。南宋赵汝适《诸蕃志》卷上:“勿拔国边海,有陆道可到大食。王紫棠色,缠头衣衫。遵大食教度为事。”其地为古代东西方海舶所经之地。
北宋置,属常宁县。在今湖南常宁县东南七十里铜盆岭。熙宁六年 (1073) 废。
又作木足定。在今西藏南部,门隅地区达旺西北四十里处。原隶属于西藏地方政府管辖,为门隅三十二错、定(错、定是当地的一级行政区划)之一。1951年被印度政府非法占领。
金初改辽中京道置,治所在中京大定府(治今内蒙古宁城县西大明城)。辖境北至今内蒙古赤峰市、东至今辽宁锦州市、西至今河北滦河流域、南至今秦皇岛市及其西北至北京市北境长城一线。贞元元年(1153)改为北京路
北宋置,属方城县。在今河南方城县西南。
即今河北武安市西南二十二里庄晏乡。清乾隆《武安县志》卷3里社:文章里有庄晏。
①元时对卢沟河的俗称。即今河北永定河。《明史·河渠志五》:“《元史》名卢沟曰小黄河,以其流浊也。”②指旧黄河。在今安徽西北部。《明史·地理志》颍州:“洪武二十四年,黄河决于河南,由陈州合颍,径太和县,
即今四川隆昌县东南三十里李市乡。明属泸州,置巡司于此。(1)在湖北省沙洋县东南部。面积102平方千米。人口4.16万。镇人民政府驻李家市,人口 6680。因五代高氏筑有李家市城而得名。建国初为第七区,
①明置,属广宁前屯卫。即今辽宁绥中县西南永安堡乡。明《辽东志》卷3:永安堡“堡北瓮圈山可屯兵,堡东背阴障可按伏”。《方舆纪要》卷37广宁前屯卫“铁场堡”条下:“永安堡在卫西北四十五里。”堡东背阳障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