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布楚河
又作泥朴处河。即今俄罗斯境石勒喀河支流涅尔查河。河口为尼布楚城。清康熙《平定罗刹方略》卷4:“索额图等奏言:察鄂罗斯所据尼布楚本系我茂明安部游牧之所,雅克萨系我达呼尔总管倍勒儿故墟。原非罗刹所有,亦非两界隙地……。臣以为尼布楚、雅克萨黑龙江上下及通此江之一河一溪皆属我地,不可弃之于鄂罗斯。”康熙二十八年(1689)中俄《尼布楚条约》将尼布楚河流域让与俄国。
又作泥朴处河。即今俄罗斯境石勒喀河支流涅尔查河。河口为尼布楚城。清康熙《平定罗刹方略》卷4:“索额图等奏言:察鄂罗斯所据尼布楚本系我茂明安部游牧之所,雅克萨系我达呼尔总管倍勒儿故墟。原非罗刹所有,亦非两界隙地……。臣以为尼布楚、雅克萨黑龙江上下及通此江之一河一溪皆属我地,不可弃之于鄂罗斯。”康熙二十八年(1689)中俄《尼布楚条约》将尼布楚河流域让与俄国。
清乾隆三十六年 (1771)渥巴锡率土尔扈特部由伏尔加河流域回到祖国后设置,属乌讷恩素珠克图盟。驻牧地在今新疆和静县北。
隋义宁元年(617)改弘农郡置,治所在弘农县(即今河南灵宝市)。唐武德元年(618)改为鼎州。隋义宁元年(617年)改弘农郡置,治今河南省灵宝市北故函谷关地。辖境相当今河南省灵宝、卢氏、栾川等市县一带
明代西藏地名。元代宣政院在乌思藏置十三万户,于乌思地区 (前藏) 置六万户中伯木古鲁万户最强,元末逐渐取代萨迦地方政权。明沿元制,洪武八年 (1375) 诏置帕木竹巴万户府,永乐四年(1406) 晋封
在今西藏聂荣县东北白雄和彭尼一带。分上阿扎克族和下阿扎克族。为藏北三十九族之二。见清乾隆《西藏志·外番》。
一名桂口镇。即今湖北崇阳县西南桂口乡。清置巡司于此。
在今山东临沂市北。《方舆纪要》卷33沂州:小河堤“元人所筑, 以防涑水冲啮。又北五里有苏家堤,又北五里曰安净堤, 皆元筑”。
即今贵州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南花江镇。民国时设县佐。
北魏置,属神武郡。治所即今山西神池县。后废。
在今浙江嵊县西。《舆地纪胜》卷10绍兴府:大白山“在嵊县西六十里。乃赵广信炼丹登仙之处。有石笋对立如阙,瀑泉飞下”。《明史·地理志》及《清一统志》作“太白山”。
北魏改桓道县置,为南安郡治。治所在今甘肃陇西县东南三台乡。隋初改名武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