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省
明洪武二年(1369)分河南、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治北平府(治今北京市)。简称北平省。九年(1376)改为承宣布政使司。永乐元年(1403)罢布政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十九年(1421)又罢行部,直隶六部。
明洪武二年(1369年)分河南、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治北平府(治今北京市)。简称北平省。九年改为承宣布政使司。永乐元年(1403年)罢布政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十九年又罢行部,直隶六部。
明洪武二年(1369)分河南、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治北平府(治今北京市)。简称北平省。九年(1376)改为承宣布政使司。永乐元年(1403)罢布政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十九年(1421)又罢行部,直隶六部。
明洪武二年(1369年)分河南、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治北平府(治今北京市)。简称北平省。九年改为承宣布政使司。永乐元年(1403年)罢布政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十九年又罢行部,直隶六部。
在今山西山阴县南。《金史·地理志》: 应州金城县有 “复宿山”。《方舆纪要》 卷44山阴县: “复宿山在县南三十五里,亦名佛宿山,山下有何家泉。”
在今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东南多布库尔河南古里乡一带。民国《黑龙江省志稿》图有“多尔库协领”驻此,管理鄂伦春人。
南齐置,属齐宁郡。治所当在今广西邕宁、横县二县南境。后废。
隋开皇十八年 (598) 改安昌县置,属豫州。治所即今河南确山县。大业初属汝南郡。唐属蔡州。北宋大中祥符五年 (1012) 改为确山县。古县名。隋开皇十六年(596年)改安昌县置,治今河南省确山县。先
①五代晋开运初闽王延政升永平镇置,为潭州治。治所即今福建南平市。因剑津以为名。南唐保大六年(948)改名剑浦县。②1937年改龙州县置,属广西省。治所即今广西龙州县。1951年与上金县合并改置丽江县,
①唐贞观四年 (630) 置,治所在石门县(今云南盐津县西南二十六里豆沙关附近)。辖境约当今云南水富、盐津、大关等县地。八年 (634) 改贤州,旋废。②即今江苏南通市。因直隶顺天府有通州 (今北京市
一名雁飞山。在今四川开县东北。《方舆纪要》 卷69开县: 厓飞山,“ 《志》 云: 在县东北百四十里。岩势高悬,如飞鸟然”。
①即今广西武鸣县之香山河及武鸣河。《方舆纪要》 卷111武缘县: 南流江在 “县南二里。源出大明山麓,西流合西江水,南流经宣化县界,会于郁江”。②亦名合浦江、漳江、晏水、廉江。在今广西合浦县北。《新唐
元置,在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黑龙江下游右岸特林南赫勒里河口。元《经世大典》:辽阳等处行中书省所辖狗站有“可烈儿站”。明改黑勒里站。
即今上海市青浦县北二十八里白鹤镇。《方舆纪要》卷24松江府青浦县“黄渡镇”条下:“又白鹤江市,在县北三十二里,北接嘉定县界。”清时有把总驻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