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 (猛) 半
明代属车里宣慰司。即今云南勐腊县北五十八里勐伴镇。清雍正十三年 (1735) 设勐伴土便委。后亦称勐帕。傣语 “勐” 为地方,“半” 为巨人脚印,意即有巨人脚印的地方。
明代属车里宣慰司。即今云南勐腊县北五十八里勐伴镇。清雍正十三年 (1735) 设勐伴土便委。后亦称勐帕。傣语 “勐” 为地方,“半” 为巨人脚印,意即有巨人脚印的地方。
一作铜官渚。即今湖南望城县北二十里铜官山下铜官镇。《水经·湘水注》: “湘水右岸铜官浦出焉。” 即此。
即今宁夏同心县东北小罗山,为罗山南段。明嘉靖《宁夏新志》卷3韦州:小蠡山“在大蠡山之南,其脉相联”。
①三国魏改上雒侯国置,属京兆郡。治所即今陕西商州市。西晋为上洛郡治。北魏为洛州治。北周为商州治。隋为上洛郡治。唐复为商州治。天宝元年(742)改为上洛郡治,乾元元年(758)复为商州治。元废。②南齐改
又作绳水、渑水。即今山东淄博市北裙带河。《水经·淄水注》:渑水“出营城东,世谓之汉溱水也”。
又名栗洲、溧洲、冽洲。故址在今江苏江宁县西南烈山下。原在大江中,为六朝都城之江津要地。《寰宇记》 卷90升州江宁县: “烈洲在县西南八十里,周回六十里。《舆地志》: 吴旧津所,内有小水堪泊船,商客多停
①三国魏置,属南阳郡。治所在今湖北随州市西南古城乡(古城畈);一说在今随州市东北八十八里。西晋属义阳郡。南朝宋改为西平林县。南齐复为平林县,属东新安左郡。治所在今随州市东北八十八里。梁为上明郡治。隋大
唐方镇名。乾元元年 (758) 置,治所在越州 (今浙江绍兴市)。长期领有越、衢、婺、温、台、明、处七州,相当今浙江省衢江流域、浦阳江流域以东地区。中和以后,先后建号义胜军、威胜军、镇东军。乾宁中,为
西藏古代族部名。《唐会要·大羊同国》:“大羊同,东接吐蕃,西接小羊同,北直于阗。……至贞观末,为吐蕃所灭”,大羊同在今西藏阿里地区北部及毗邻克什米尔之拉达克地区。隋唐之际地当中亚南北交通要道。汉籍所称
今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东之巴拉嘎尔郭勒。《元史·特薛禅传》: 太祖谕按陈弟册曰: “当以胡卢忽儿河北为邻,按赤台为界。”古水名。即今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东巴拉嘎尔高勒。蒙古成吉思汗九年(1214年)
即今四川合江县西南九支镇,对岸为贵州赤水县。民国 《合江县志》 卷1: 富家坳场 “距城九十里。在赤水县对岸,仅隔赤水河。居民六十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