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陕西宝鸡县南。《方舆纪要》 卷55宝鸡县: 箕谷水 “出箕谷中,北流入渭”。
明洪武四年(1371)改散毛宣慰司置,属施州。治所即今湖北来凤县西北猴栗。永乐九年 (1411) 改为长官司。十三年 (1415) 改为宣抚司。属施州卫。清初改为散毛土司。
即揭阳岭。今广东揭东、揭西县北莲花山东支。《明史·地理志》 揭阳县: “西北有揭岭。” 《方舆纪要》 卷103揭阳县: 揭阳岭在 “县西北百五十里。……亦曰揭岭”。
即朱明门。为北魏平城内门阁。在今山西大同市东北。《水经·㶟水注》:白台“西即朱明阁,直侍之官出入所由也”。
唐贞观九年 (635) 置,为郎州治。治所即今贵州遵义市。十一年 (637) 废。十三年(639) 复置,为播州治。十四年 (640) 改名罗蒙县。
在今广西横县西。《方舆纪要》卷110永淳县:火烟溪“在县东三十里。源出广东灵山县。……下流皆入于郁江”。
即今四川芦山县。《元和志》卷32卢山县:“隋仁寿元年于此置卢山镇,三年于此置卢山县,因山为名。”
唐贞观七年 (633) 改州置, 治所在平南县(今广西平南县)。《元和志》 卷37龚州: “因龚江为名。”辖境相当今广西平南县地。天宝元年 (742)改为临江郡,乾元元年 (758)
唐永徽二年 (651) 置羁縻州,属茂州都督府。治所在今四川汶川县西南邛崃山附近地区。后废。
西汉置,为苍梧郡治。治所即今广西梧州市。隋开皇十年(590)改为苍梧县。古县名。西汉置,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隋开皇十年(590年)改苍梧县。自汉至南朝,为苍梧郡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