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六字典>历史百科>历史典故>丁兰刻木

丁兰刻木

应劭《风俗通.愆礼》:“世间共传丁兰克木而事之。”《初学记》卷十七引晋孙盛《逸人传》:“丁兰者,河内人也,少丧考妣,不及供养,乃刻木为人,仿佛亲形,事之若生,朝夕定省。其后,邻人张叔妻从兰妻有所借,兰妻跪报木人,木人不悦,不以借之。叔醉,疾来谇骂木人,以杖敲其头。兰还,见木人色不怿,乃问其妻,妻具以告之,即奋剑杀张叔。吏捕兰,兰辞木人去。木人见兰,为之垂泪。郡县嘉其至孝,通于神明,图其形象于云台也。”旧用为封建孝道之典。清李渔《巧团圆.解纷》:“我姚克承自幼丧亲,常恨没有爹娘奉事,要学丁兰刻木,又记不起当时的面容。”


主谓 二十四孝之一。丁兰东汉河内人,少丧父母,不及供养,乃刻木为像,与妻事之如生。邻人张叔醉骂木像,以杖击其首,兰奋剑杀张,吏捕兰,兰辞木像,像为垂泣。[例]二十四孝之一的~故事具有传奇色彩。△用于忠孝方面。


【典源】《初学记》卷十七引晋·孙盛《逸人传》 曰:“丁兰者,河内人也。少丧考妣,不及供养,及刻木为人,仿佛亲形,事之若生,朝夕定省。其后邻人张叔妻从兰有所借,兰妻跪报木人,木人不悦,不以借之,叔醉疾来谇骂木人,以杖敲其头。兰还,见木人色不怿、及问其妻,妻具以告之,即奋刻杀张叔。吏捕兰,兰辞木人去,木人见兰,为之垂泪。郡县嘉其至孝。”

【今译】 丁兰年少时父母即去世,未来得及供养双亲,于是用木头刻成人,样子模仿他父母的形像,侍奉木人像对待亲生父母一样,早晚都要问安。后来邻居张叔的妻子去向丁兰妻借东西,丁妻去禀告木人,木人不大愿意,就没有借给她。张叔借醉来大骂木人,并用木棒敲它的头。丁兰回家,见木人不高兴,问妻子,妻子将原因告诉了他,丁兰拿剑就把张叔杀了。官吏来逮捕丁兰,丁兰向木人辞别,木人眼中垂泪。当地人都称赞他的孝心。

【释义】 后以此典称人孝敬父母。

【典形】 丁兰刻木、刻木当严亲、刻木丁兰、似丁兰。

【示例】

〔丁兰刻木〕 元·无名氏《小张屠焚儿救母》:“王祥卧冰标写在史书中,丁兰刻木图画在丹青上。”

〔刻木当严亲〕 三国·曹植《灵芝篇》:“丁兰少失母,自伤早孤茕,刻木当严亲,朝夕致三牲。”

〔刻木丁兰〕 元·武汉臣《散家财天赐老生儿》:“劝你个择邻的孟母,休打这刻木的丁兰。”


猜你喜欢

  • 三叹谏主

    《左传.昭公二十八年》:“冬,梗阳人有狱,魏戊不能断,以狱上。其大宗赂以女乐,魏子将受之。魏戊谓阎没、女宽曰:‘主以不贿闻于诸侯,若受梗阳人,贿莫甚焉。吾子必谏!’皆许诺。退朝,待于庭。馈入,召之。比

  • 君子之泽,五世而斩

    《孟子.离娄下》:“孟子曰:‘君子之泽(德业,恩泽),五世而斩(断绝);小人之泽,五世而斩。予未得为孔子徒也,予私淑(私,窃自;淑,善,此指承继修养)诸人也。’”这段话的意思是:君子流传的德业,大约可

  •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

    汉.王符《潜夫论.明暗》:“君之所以明者,兼听也;其所以暗者,偏信也。是故人君通必兼听,则圣日广矣;庸必偏信,则愚日甚矣。”王符所言,指必须多方面听取意见才能辨明是非得失;只听一方面的意见,就信以为真

  • 沈郎病

    源见“沈约瘦”。谓孱弱多病。宋史达祖《凤来朝.五日感事》词:“扇底并团圆影。只此是、沈郎病。”

  • 总角之年

    源见“总角”。指年少之时。王闿运《皇中宪大夫侯官陈君墓志铭》:“君孝思纯穆,神情渊静,总角之年,研精六艺。”

  • 翳桑饿人

    春秋时,晋国的灵辄在翳桑挨饿,遇见赵盾,赵盾给他吃食,还接济他的母亲。后来灵辄做了晋灵公的卫士。有一次,灵公想杀赵盾。灵辄便倒戟抵御,使赵盾得免于难。《左传.宣公二年》:“初,宣子田于首山,舍于翳桑,

  • 刀梦

    同“刀州梦”。宋梅尧臣《送宋明端知成都》诗:“刀梦殊祥后,锋车急占中。”【词语刀梦】   汉语大词典:刀梦

  • 寿阳点

    源见“梅花妆”。形容梅花俏丽。清赵翼《题谢蕴山观察种梅图》诗:“粉额寿阳点,翠羽罗浮鸣。”

  • 门罗雀

    同“门可罗雀”。清朱彝尊《曹先生溶挽诗》:“阒寂门罗雀,淹留迹系匏。”

  • 吾日三省

    见“三省吾身”。【词语吾日三省】  成语:吾日三省